彭水县靛水街道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项目名称: 彭水县靛水街道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项目地址: 重庆市彭水县靛水街道前进村二组,古文村三组
- 规模: 本项目新建垃圾处理场总占地约513.03亩,其中一号消纳场占地约223.41亩,填埋场占地:176.97亩,可再生资源利用占地:46.44亩,建筑垃圾填埋库容233万立方
- 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彭水县靛水街道前进村二组,古文村三组、五组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垃圾处理场总占地约513.03亩,其中一号消纳场占地约223.41亩,填埋场占地:176.97亩,可再生资源利用占地:46.44亩,建筑垃圾填埋库容233万立方 ; 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依法审定的施工图实施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5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
彭水县靛水街道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410-500243-04-01-465475
)
批
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
彭水县凯域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水县凯域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彭水县靛水街道
前进村二组,古文村三组、五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新建垃圾处理场总占地约
513.03亩,其中一号消纳场占地约223.41亩,填埋场占地:176.97亩,可再生资源利用占地:46.44亩,建筑垃圾填埋库容233万立方。二号消纳场占地约289.62亩,填埋场占地289.62亩,建筑垃圾填埋库容645万立方。总建筑垃圾填埋库容878万立方。可再生资源利用服务年限为10年,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筛选生产线一条(11088.00㎡),管理用房一座(735.93㎡),门卫房一座(21.00㎡)
,
污水处理设施
,
资源化利用场区工程、填埋场区工程和生产处理设备购置等。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53616.31
万元
。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4470.63
万元。
2.4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
依法审定的
施工图
实施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准。
(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
协助
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3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其中:
☑ 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
;
☑ 施工工期:
640
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
否
4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4
.1.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
1)和(2)两类资质:
(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
市政
行业
甲级
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
市政
行业(
市政
工程)
甲
级及以上资质;
(
2
)
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市政
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4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4
.2 本次招标
☑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
4)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单位的资质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人: | 彭水县凯域实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启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彭水县绍庆街道河堡街8号
|
地址: |
|
| 联系人: |
向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78866780 | 联系电话: | 18723911584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023-78443478 | ||
|
彭水县靛水街道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十字街支行
|
9558853100015759248
|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行城关分理处
|
4403010120010005508000405
|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绸缎街支行
|
9500090100190500125007308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