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大石乡乡村振兴项目
- 项目名称: 垫江县大石乡乡村振兴项目
- 项目地址: 垫江县大石乡卷洞村
- 规模: 对卷洞河进行整治,包括整治卷洞桥、温家桥拦河堰2处,开展河道清淤100m,新建卷洞桥处拦河至王家桥段沿河人行道路、人行桥1座,拆除违建土坝1座,临河侧绿化2199平方米、并安装太阳能路灯169盏,新建提灌站1座,整治山坪塘6座等
- 范围: 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竞争性比选文件、相关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25
项目详情
本比选项目
垫江县大石乡乡村振兴项目
立项批复
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
202
4
〕
452
号
文
批准,
资金计划由
垫江县水利局
以
垫江水利发〔
2024〕161号文
批准,
建设资金来自:
大
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公开比选。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大石乡卷洞村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对卷洞河进行整治,包括整治卷洞桥、温家桥拦河堰
2处,开展河道清淤100m,新建卷洞桥处拦河至
王
家桥段沿河人行道路、人行桥
1座,拆除违建土坝1座,临河侧绿化2199平方米、并安装太阳能路灯169
盏
,新建提灌站
1座,整治山坪塘6座等。
2.3 本次比选项目
总投资
金额:
385
万元。
2.4 比选范围:
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竞争性比选文件、相关补遗、
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
工期为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
水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
3.1.3 竞选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 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比选□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 |
垫江县大石乡洋河街
|
地址: |
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插旗街106-2-402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淳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74550830 | 联系电话: | 18716965026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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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大石乡乡村振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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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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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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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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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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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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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85310000905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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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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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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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010120010009065-0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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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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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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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01040000584-10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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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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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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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010104000779500000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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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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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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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16885778VA0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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