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2025年龙潭镇石垭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涪陵区2025年龙潭镇石垭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
项目详情
涪陵区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涪陵区
2025年龙潭镇石垭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
202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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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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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涪陵区2025年龙潭镇石垭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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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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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47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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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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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2202508250010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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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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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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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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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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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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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7237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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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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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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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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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6415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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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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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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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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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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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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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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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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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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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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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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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诚灵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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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66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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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各标段均为
15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
24个月
。(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
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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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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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兆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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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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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
2502012201207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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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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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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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82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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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各标段均为
15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
24个月
。(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
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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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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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川
251201520161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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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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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地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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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19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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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各标段均为
15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
24个月
。(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
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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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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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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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
250202120250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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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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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诚灵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其包贰级
项目经理:吕兆钦
业
绩:涪陵区
2022 年度龙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项目经理:吴
兰
业
绩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地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
吴
娟
业
绩:潼南区
2022 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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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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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1、
四川鑫博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中安全生产费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条要求填写,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0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
重庆新绿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投标函中安全生产费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条要求填写,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0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
华北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函中安全生产费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条要求填写,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0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
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函中安全生产费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条要求填写,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0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
云南金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中安全生产费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条要求填写,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0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6、
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函中安全生产费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条要求填写,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0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7、
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中安全生产费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条要求填写,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0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8、
四川伟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中安全生产费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条要求填写,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0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四川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地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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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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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
技术部分、
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均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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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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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
督部门投诉。
1、异议受理单位: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3-72370961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
太白大道
34号汇智国际大楼
在线异议: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s://ztb.cqggzy.com/CQTPBidder)
2、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023-72203686
传真:
023-72224119
邮箱:
gcztb@fljyzx.cn
地址:涪陵区鹤凤大道
38 号新区大厦
在线投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s://ztb.cqggzy.com/CQTPBid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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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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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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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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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
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