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渝北区发布时间:2025-09-09来源: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的

项目详情

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重新更正)

(公示期: 2025 9 9 日至 2025 9 12 日)

项目标段名称

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90180000.00元

项目编码

50000120250814003010101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重庆市渝北区征地事务中心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3-67823196

招标代理机构

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3-60368871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投标下浮比例

工期

质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重庆昆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1232220.00 /32.10%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杨纪宁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1502021202300934

第二名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6653000.00 /15.00%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谢真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1502023202300563

第三名

湖南凯迪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77762214.00 /13.77%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柳树强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1432012201411942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昆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重庆市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 K标准分区地块及道路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

合同金额: 120900000.00元

竣工时间: 2022年6月6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红岩方大地块原址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服务

合同金额: 6647.96万元

竣工时间: 2023年6月9日

第三中标候选人: 湖南凯迪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衡阳三塘化工厂片区土地污染治理 (南华大学创新创业基地)EOD 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原万峰化工、宝丰化工、宏翔化工三家企业遗留废渣及污染土壤治理项目)项目

合同金额: 72614975.35元

竣工时间: 2025年8月27日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分别如下:

1)投标人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投标人业绩提供的联合体项目,而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项 3.3 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和答疑补遗通知,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资格评审“A-3 投标人的投标业绩须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项的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2)投标人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因投标人业绩未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 项 3.3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和答疑补遗通知,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资格评审“A-3 投标人的投标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项的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3)投标人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因投标人业绩未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 项3.3 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和答疑补遗通知,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资格评审“A-3 投标人的投标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项的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4)投标人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因投标人业绩提供的联合体项目,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投标人在该联合体业绩中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为土壤修复治理工作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项 3.3 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和答疑补遗通知,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资格评审“A-3 投标人的投标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项的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响应性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分别如下:

投标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船绿洲环保(南京)有限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总则 1.4.3 第(12)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规定,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5 项“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的任何一种情形的;”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如下:

投标人杰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和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比例未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 项和答疑补遗通知要求,作否决处理。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等均合格。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重庆市渝北区征地事务中心 (联系人: 老师,联系电话: 023-67823196 )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

重庆市渝北区征地事务中心

2025 9月9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9月9日

注: 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 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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