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龙孔镇2025年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公开选取【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关于为龙孔镇2025年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选取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
- 范围: 居民休憩亭栏杆拆除及新建混凝土栏杆80m,混凝土栏杆高1.1m;人居环境宣传栏3个,规格为长3m,宽0.3m,高2.2m,200*50m黄色墙面砖饰面,增加3个木质宣传栏,边框尺寸为0.8m*1.2m,加玻璃;增设垃圾设施设备:3立方勾臂垃圾箱15个(长2m,宽1.5m,高1m),240L的塑料垃圾桶100个;安装太阳能路灯166盏,沿线5公里,灯杆高度6m,60WLED半截光型灯
项目详情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 项目名称 | 龙孔镇2025年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
| 采购人 | 丰都县龙孔镇人民政府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 投资额(502,700.00元)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
| 服务内容 | 居民休憩亭栏杆拆除及新建混凝土栏杆 80m,混凝土栏杆高 1.1m;人居环境宣传栏3个,规格为长3m,宽0.3m,高2.2m,200*50m黄色墙面砖饰面,增加3个木质宣传栏,边框尺寸为 0.8m*1.2m,加玻璃;增设垃圾设施设备:3立方勾臂垃圾箱15个(长 2m,宽 1.5m,高 1m),240L的塑料垃圾桶100个;安装太阳能路灯166盏,沿线5公里,灯杆高度 6m,60W LED 半截光型灯。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 其他要求说明 | 本项目要求财务决算审计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近三年内业绩和资信良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齐全且年检合格。 |
| 服务时限说明 | 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供咨询成果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按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13〕428号)、渝会协〔2015〕36号收费标准计取财务决算审计服务费 |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选取时间 | 2025-10-16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丰都县龙孔镇人民政府(18983320559)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001.jpg 002.jpg |
2025-10-13
详情请见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