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奉节县大溪河流域青龙镇、五马镇、兴隆镇、新民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及地质调查】 公开选取【工程勘察】机构的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关于为奉节县大溪河流域青龙镇五马镇兴隆镇新民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及地质调查
- 范围: 完成奉节县大溪河流域青龙镇、五马镇、兴隆镇、新民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及地质调查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项目详情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勘察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奉节县大溪河流域青龙镇、五马镇、兴隆镇、新民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及地质调查 |
| 采购人 |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
| 投资审批项目 | 是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2412-500236-04-01-125839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勘察 |
| 服务内容 | 完成奉节县大溪河流域青龙镇、五马镇、兴隆镇、新民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及地质调查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配合完成勘察审查工作。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工程勘察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第3节岩土工程勘察一表3.1-1至表3.3-5进行计费并下浮20%计价;地质调查依据《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进行计费并下浮20%计价。 |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接选取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选取时间 | 2025-11-26 15: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13594833921)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20251118163559646_0006.pdf |
2025-11-24
详情请见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