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涪陵分行机关2026年部分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涪陵分行机关2026年部分劳务外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2
项目详情
采购邀请书
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
中国人民银行涪陵分行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人民银行涪陵分行机关
2026年部分劳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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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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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1.48
|
1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专项资金,单位自筹,预算金额为
111.48
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
一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
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网上下载本项目
竞争性磋商
文件
以及澄清等
开标
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
供应商
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
招标
实质性要求内容
。
(
二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
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
三
)
招标文件
发售期限:
1.
招标文件
发售及报名期限:
202
5
年
12
月
5
日
9:00至202
5
年
12
月
12
日
17:30。
2.报名费:500元/份。
3.报名方式:
3.1现场报名:
投标人
在
招标文件
发售期内到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同时递交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
投标人
公章)。
3.2线上报名:
投标人
在
招标文件
发售期内向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报名费(
备注公司简称及项目
简称
),同时将报名费缴纳依据及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
投标人
公章)上传至指定邮箱(
114735376
@qq.com)。
账户名称: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枳城支行 3100234409000002238
(
四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汇智国际大厦
1楼)(具体
开标
地点详见大厅显示屏)
(
五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
5
年
12
月
16
日北京时间
9:0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5
年
12
月
16
日北京时间
9:30
(
六
)开始时间:
202
5
年
12
月
16
日北京时间
9:30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
投标
保证金方式
1.
投标
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
形式递交
投标
保证金。
2.
投标
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从
投标人
基本账户缴纳,
开标
前应到账(现金不受理)。递交
投标
文件时
投标
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备查。
3.
投标人
须按本项目规定的
投标
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
(二)
投标
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枳城支行
账号:
3100234409000002238
(三)
投标
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
供应商
的
磋商保证金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
供应商
的
磋商保证金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存放期间将按银行对公活期存款计算利息,利息将连同保证金一并退还。
注:
1、若因
供应商
自身原因导致
磋商保证金
无法及时退还,后果由
供应商
自负。
五、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
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
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中国人民银行涪陵分行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
023)
72899660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兴华西路
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老师
电
话:
18325055102
地
址:涪陵新区万汇路
66号建筑业大厦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