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港航囤 0901”趸船室内装修翻新项目采购公告

永川区发布时间:2025-09-25来源: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渝港航囤0901趸船室内装修翻新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8

项目详情

重庆修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永川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渝港航囤 0901”趸船室内装修翻新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名称

最高限价(元)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渝港航囤 0901”趸船室内装修翻新项目

258 000.00

/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采购预算 258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形式;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采购有关说明

(一) 本次采购公告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www.cqggzy.com/yongchuanweb/)” 上发布。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8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到重庆修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财富大道2号28-7))处递交《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领取采购文件、图纸,逾期按弃权处理。

(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采购文件期限:

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8日。

2.在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内递交了《文件发售登记表》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 179号2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 2025年9月30日北京时间14:00-14:30。

(七)采购时间: 2025年9月30日北京时间14:30。

五、投标保证金

无。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采购。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采购,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采购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采购。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www.cqggzy.com/yongchua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采购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联系人:梁老师

话: 023-49810275

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 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修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老师

话: 13618301214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财富大道 2号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