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高压气体吸附仪采购
- 项目名称: 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高压气体吸附仪
- 范围: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3月17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缴纳。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时间:2025年4月8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08
项目详情
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高压气体吸附仪采购
投标邀请书
重庆恒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高压气体吸附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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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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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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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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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数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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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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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高压气体吸附仪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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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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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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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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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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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预
算金额
为
39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2025年
3
月
17
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缴纳。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
4
月
8
日北京时间
10:
0
0
(六)开标时间:
2025年
4
月
8
日北京时间
10:
0
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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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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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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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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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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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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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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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104001506116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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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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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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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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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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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1376000181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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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
-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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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各投标人汇款时,请准确填写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账号,请勿擅自删减或改动。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
023-6717359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卓越路
19号重庆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307室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恒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
023-65451822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嘉新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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