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代理蒋洪历、骆中建、罗大胜、梁永鑫、何俊龙、王勤、聂超诉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九龙坡区发布时间:2025-10-24来源: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关于为代理蒋洪历骆中建罗大胜梁永鑫何俊龙王勤聂超诉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 范围: 因与蒋洪历、骆中建、罗大胜、梁永鑫、何俊龙、王勤、聂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号((2025)渝0105民初46287号))、((2025)渝0105民初46290号))、((2025)渝0105民初46292号))、((2025)渝0105民初46296号))、((2025)渝0105民初46298号))、((2025)渝0105民初46302号))、((2025)渝0105民初46303号)),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一审程序,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担任我局代理人,提交答复书及相关证据,代理费按照每案1000元,共计代理费7000元

项目详情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代理蒋洪历、骆中建、罗大胜、梁永鑫、何俊龙、王勤、聂超诉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采购人 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
投资审批项目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 律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内容 因与蒋洪历、骆中建、罗大胜、梁永鑫、何俊龙、王勤、聂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号[(2025)渝0105民初46287号)]、[(2025)渝0105民初46290号)]、[(2025)渝0105民初46292号)]、[(2025)渝0105民初46296号)]、[(2025)渝0105民初46298号)]、[(2025)渝0105民初46302号)]、[(2025)渝0105民初46303号)],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一审程序,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担任我局代理人,提交答复书及相关证据,代理费按照每案1000元,共计代理费7000元。
中介机构要求 以采购公告为准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直到本案判决
服务金额 ¥7000.0元
金额说明 代理费按照每案1000元,7案共计代理费7000元。
选取方式 直接选取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选取时间 2025-10-29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68883228)
采购需求书下载 代理代理蒋洪历等诉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服务需求.pdf

2025-10-24

详情请见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