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垦牧(陕西)牧业有限公司定边牧场2025年第四季度牛只销售项目(第三次)(标段1:初生杂交犊牛)竞价公告
- 项目名称: 中垦牧陕西牧业有限公司定边牧场2025年第四季度牛只销售项目标段1初生杂交犊牛竞价
- 范围: 3.5响应人具有正规牛肉屠宰加工等相关资质参与项目的,必须具有牛肉屠宰加工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政府颁布的屠宰资质(或政府许可屠宰点证明或相关证明文件)。(提供资质证明) 3.6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1、法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2、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8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提供竞价承诺书)。 注:以上证明文件若项目发起人存疑,响应人需提供原件备查,竞价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3.9本项目不接受曾因响应人的违约行为与项目发起人发生过纠纷的响应人;不接受与项目发起人合作过程中不遵守竞价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响应人;不接受曾在项目发起人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响应人。若响应人存在上述情况,项目发起人将有权随时取消其竞价资格或成交资格(若签署合同后发现的则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其竞价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4.审查资料 响应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资料: 4.1竞价报名表; 4.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有) 4.3授权委托书(如有) 4.4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5
项目详情
中垦牧(陕西)牧业有限公司定边牧场 2025年第四季度牛只销售项目(第三次)竞价公告
本竞价项目项目发起人为 中垦牧(陕西)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现对 中垦牧(陕西)牧业有限公司定边牧场 2025 年第四季度牛只销售项目(第三次) 进行 公开 竞价。
1.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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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中垦牧(陕西)牧业有限公司定边牧场 2025 年第四季度牛只销售项目(第三次) (标段 1:初生杂交犊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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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内容 |
2025年第四季度西门塔尔、安格斯杂交犊牛(初生杂交牛只含全部活体公犊及母犊)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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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限价(含税) |
不饲喂初乳的报价不低于 1600 元 / 头 竞价报价均为 “不饲喂初乳”价格。如需饲喂初乳,“饲喂初乳”执行价格按照“不饲喂初乳”的成交报价增加 100 元 / 头执行。 是否饲喂初乳,均需要在竞价报名表 “是否饲喂初乳”栏中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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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单位数量 |
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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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中垦牧(陕西)牧业有限公司定边牧场 2025 年第四季度牛只销售项目(第三次) (标段 4:荷斯坦无饲养价值母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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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内容 |
2025年第四季荷斯坦无饲养价值母牛(0-6月龄)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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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限价(含税) |
不低于 7.7 元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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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单位数量 |
1 名 |
2. 竞价方式
2.1 多轮报价( ¨ 2 轮 þ3 轮)
2.2 竞价类型( ¨低价 ☑ 高价 ¨降幅 ¨增幅)
注 : 价格单位 “元”,幅度单位“ % ”。
3. 资格要求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在有效期内独立法人资格的,或在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并认定为家庭农场的。
【提供响应人有效营业执照】
3.2 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竞价承诺书】
3.3 响应人没有以下情况: 1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竞价承诺书】
3.4 响应人具有正规养殖企业参与项目的,应当具有畜禽养殖(或销售或收购)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5 响应人具有正规牛肉屠宰加工等相关资质参与项目的,必须具有牛肉屠宰加工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政府颁布的屠宰资质(或政府许可屠宰点证明或相关证明文件)。【提供资质证明】
3.6 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 1 、法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https://zxgk.court.gov.cn/ )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 2 、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8 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提供竞价承诺书】。
注 : 以上证明文件若项目发起人存疑,响应人需提供原件备查,竞价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3.9 本项目不接受曾因响应人的违约行为与项目发起人发生过纠纷的响应人;不接受与项目发起人合作过程中不遵守竞价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响应人;不接受曾在项目发起人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响应人。若响应人存在上述情况,项目发起人将有权随时取消其竞价资格或成交资格(若签署合同后发现的则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其竞价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审查资料
响应人应在 报名截止时间 前提供以下资料:
4.1 竞价报名表;
4.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 /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有)
4.3 授权委托书(如有)
4.4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详见本章 “ 3. 资格要求 ”内容)
4.5 成交承诺书
注:
( 1 )响应人应根据第三章 “审查资料”格式填写相关内容,第三章“审查资料”格式和已有内容不得修改。
( 2 )响应人审查资料(详见第三章 “审查资料”)应在规定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渝企采阳光物资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项目发起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响应人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 3 )如上传的响应人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响应人须注意保护,项目发起人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5. 竞价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公开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渝企采阳光物资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eps.jszx.cqggzy.com/index) 下载竞价文件。
□邀请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通过 方式获取竞价文件。
6. 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截止时间前,应按本章 “ 11. 竞价保证金 ”要求缴纳保证金。
7. 竞价开始时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8. 响应有效期
竞价开始时间起 90 日历天
9. 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报名期间,项目发起人负责对响应人提交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核,通过符合性审核的响应人进入竞价后续流程。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项目发起人根据响应人的报价排序,按照公告约定审查响应人资料合规性,最终确定成交单位和成交价格。
10. 竞价规则
10.1 截至竞价开始时间,有效响应人少于 3 个的,本项目竞价失败。重新竞价的项目,响应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继续进行竞价活动。重新竞价经审核有有效响应人的,则有效响应人通过竞价系统进行报价;无有效响应人的,可以不再进行竞价。
10.2 响应人按照竞价文件确定的时间通过竞价系统进行多轮报价,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后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响应报价, 报价提交后无法撤销 。
10.3 每一轮竞价持续【 30 】分钟且仅可报价一次。
10.4 每一轮报价后,间隔 【 30 】 分钟,开始下一轮报价。
10.5 未参加上一轮报价的,不得参与下一轮报价。
10.6
□竞低价:首次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后续报价须低于前一轮报价中的最低价。
☑ 竞高价:首次报价不能低于最低限价,后续报价须高于前一轮报价中的最高价。
10.7 竞价结束后,平台根据竞价类型和规则自动进行排序,由项目发起人按照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发布相关公告。
11. 竞价保证金
□不要求
☑ 要求,保证金相关信息如下:
11.1 竞价保证金的金额:。
标段 1 , 10000.00 元整人民币(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标段 4 , 10000.00 元整人民币(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11.2 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响应人从响应人的银行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 “渝企采阳光物资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对应标段报名环节中的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任选其一),否则,竞价保证金无效。响应人自行考虑汇入到账时间风险,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不接受任何形式保函(包括电子保函)。
11.3 竞价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竞价保证金以 “渝企采阳光物资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
11.4 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项目发起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向除成交单位以外的单位,退还竞价保证金。
项目发起人在合同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单位退还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23- 63621694 。
12. 特别提示
12.1 竞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非项目发起人原因,响应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项目发起人有权扣除响应人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项目发起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 、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 、响应人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 、成交单位无故弃选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项目发起人签订合同,经项目发起人书面通知后仍不按照通知要求签订合同的;
4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竞价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12.2 特殊情形
成交单位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竞价交易规则、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项目发起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且审查资料符合竞价公告要求的响应人成交,也可以重新发起项目。
12.3 市场主体信息登记
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响应人在响应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cqggzy.com )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若响应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将不能正常登录渝企采阳光物资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eps.jszx.cqggzy.com/index) 查看和办理本项目相关事宜,由此导致无法完成响应的,责任自负。
13. 平台服务费
响应人参与本竞价项目时,一切与响应有关的费用均由响应人自理,由成交供应商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请各响应人综合考虑进行报价。每个标段(包)按该标段成交总金额收取交易增值服务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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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标段(包)成交总金额 |
收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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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含)万元 |
0.1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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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 (含)万元 |
0.3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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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0 (含)万元 |
0.7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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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00 (含)万元 |
1.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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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万元以上 |
2 万元 |
例如:某企业采购成交金额为 400 万元,则收取 1.5 万元交易增值服务费。
备注:
( 1 )不足 1000 元的,按 1000 元收取。
( 2 )无确切成交金额的,以甲方出具的项目估算价说明中,每个标段(包)的估算价作为成交总金额。
( 3 )竞价项目失败或流标,不收取费用。
( 4 )上述增值服务费金额及计算均为含税价,税率为 6% 。
14. 发布媒体
本次竞价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cqggzy.com )、渝企采阳光物资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eps.jszx.cqggzy.com/index) 和中垦牧乳业官网( http://www.zhongkendairy.com/notice )上发布。
15.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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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起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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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付文慧 |
联系方式: 15529975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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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起人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贺圈镇五兴庄村红庄自然村组定边牧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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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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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服务机构: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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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联系人:罗老师 |
联系方式: 023-63621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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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操作技术支持 |
联系方式: 023-63626470 |
16. 操作指南
竞价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方式:渝企采阳光物资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帮助中心”( https://eps.jszx.cqggzy.com/help/index )的 “新手指引”处,点击下载操作手册。
中垦牧(陕西)牧业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11 日
详情请见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