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西红门镇金时大街(鼎业路-兴亦路)道路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北京市发布时间:2025-12-18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大兴区西红门镇金时大街鼎业路兴亦路道路建设工程交通工程
  • 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图纸范围内的交通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 招标暂估金额:2109100(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北京大兴大兴区西红门镇 其它说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及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3

项目详情

• 公告内容
大兴区西红门镇金时大街(鼎业路-兴亦路)道路建设工程-交通工程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S1A250012) 发布时间:2025-12-18 10:58:49

一、招标条件

大兴区西红门镇金时大街(鼎业路-兴亦路)道路建设工程-交通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JTS1A250012 )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 关于大兴区西红门镇金时大街(鼎业路-兴亦路)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京发改(审)〔2025〕146号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捷迅通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交通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 招标暂估金额: 21091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大兴 大兴区西红门镇 其它说明: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及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12-18 17:00:00 - 2025-12-23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招标文件是否收费: 其它说明: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图纸于2025 年12 月19日至2025年 12 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于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2号西配房103室现场领取,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1-09 14: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其它说明: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1、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2、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惩戒方式。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 联系人: 丁工 联系电话: 60290012 电子邮件: 传真: 网址: 招标人账号: 招标人开户行: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捷迅通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龙海路3号181室 联系人: 卢金报 联系电话: 60218289 电子邮件: 传真: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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