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马连洼站-天通苑东站)污废水临时抽排(含运输及消纳)项目01合同段招标公告

北京市发布时间:2026-03-06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北京地铁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马连洼站天通苑东站污废水临时抽排含运输及消纳项目
  • 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北京地铁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马连洼站-天通苑东站)污废水临时抽排(含运输及消纳)01合同段,工作内容包括污废水临时抽排、运输及消纳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1

项目详情

• 公告内容
北京地铁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马连洼站-天通苑东站)污废水临时抽排(含运输及消纳)项目01合同段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QTF1A260007) 发布时间:2026-03-06 16:00:00

一、招标条件

北京地铁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马连洼站-天通苑东站)污废水临时抽排(含运输及消纳)项目01合同段 (招标项目编号: QTF1A260007 )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 无 ( 京发改(审)【2021】231号、京发改(审)【2022】258号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北京地铁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马连洼站-天通苑东站)污废水临时抽排(含运输及消纳)01合同段,工作内容包括污废水临时抽排、运输及消纳等。 招标暂估金额: 355875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 其它说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1.1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在有效期内的污废水消纳合同; 1.3近3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污废水抽排业绩;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 1.5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03-06 17:00:00 - 2026-03-11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本项目无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资格符合本章第3款规定的,须通过网络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招标文件是否收费: 其它说明: 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3-27 10: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方可通过网络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其它说明: (1)开标地点(采用现场方式的):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门办公区三层开标区(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6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向西650米路北轨道交通大厦A座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10-82250529 电子邮件: 传真: 网址: 招标人账号: 招标人开户行: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711室 联系人: 朱彬彬、刘晓玲、王华阁 联系电话: 18519215113 电子邮件: bjjyzbb2025@126.com 传真: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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