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熏东路(碧水东街-梨园南街)道路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市发布时间:2025-12-11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迎熏东路碧水东街梨园南街道路工程施工资格预审
  • 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通州区,南起碧水东街,北至梨园南街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7

项目详情

• 公告内容
迎熏东路(碧水东街-梨园南街)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迎熏东路(碧水东街-梨园南街)道路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京发改(审)〔2023〕59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市级财政资金70%,区级财政资金3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安泰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通州区,南起碧水东街,北至梨园南街。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约0.8公里,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宽度30米。 合同估算价 3094.59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51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5 12 12 09 00 分至 2025 12 17 09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2 22 09 3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安泰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通济路8号8层-9层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8号紫竹花园B座1001、1002室
联 系 人:    陶玉 联 系 人:    曹帅召、梁科科、官双双
电    话:    010-69555669 电    话:    010-8855289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antaiheng88@163.com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陶玉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69555669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010-6955115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5 1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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