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冰雪综合体设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丰县发布时间:2025-08-18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冰雪综合体设计服务项目
  • 项目地址: 长丰县双墩镇
  • 规模: 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凤麟路与问礼路交口西北角、北城高铁站广场南侧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冰雪综合体设计服务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CBZ01679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前期咨询、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EPC招标模拟清单编制、地勘、测绘、各专项设计、相关文本制作及装订、实施阶段所有需要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一切事务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初步设计内容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冰雪综合体设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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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冰雪综合体设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冰雪综合体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FCBZ0167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0 7 25

开标日期: 2025年0 8 15

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冰雪综合体设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北京维拓时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新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道家村一号 1号楼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 77号301室南侧

投标报价: 0.591%

质量 标准 :合格

设计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个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且备案及结算审核完成止。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 2号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9号

投标报价: 0.95%

质量 标准 :合格

设计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个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且备案及结算审核完成止。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 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淮南北路与魏武路交口向南 400米

联系人: 李明月

联系方式: 0551-627288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楼

项目负责人:俞凡

联系电话: 0551-6272197 5 0551 -62721980

公示期: 2025年0 8 18 日至 2025年0 8 2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 0551-6272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 8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