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路小学中铁国际城校区、红星路小学国际部校区两所学校新建综合楼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庐阳区发布时间:2025-02-20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六安路小学中铁国际城校区红星路小学国际部校区两所学校新建综合楼项目
  • 项目地址: 六安路小学中铁国际城新建综合楼位于合肥市庐阳区腊花路与清源路交口校区内
  • 规模: 六安路小学中铁国际城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5770平方米,红星路小学国际部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6426.0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楼,其中首层为架空空间,二层至五层为活动室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六安路小学中铁国际城校区、红星路小学国际部校区两所学校新建综合楼项目2.2招标项目编号:2024BFLGZ02876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红星路小学国际部校区及六安路小学中铁国际城校区两所学校内分别新建一栋综合楼,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学校运动场旁边新建一栋五层综合楼,其中首层架空为室内运动场地,二、三、四层为活动室或功能室,总建筑面积为12196.02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3.58米,最大跨度9.1米,采用装配式模块化集成(MIC)建造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六安路小学中铁国际城校区、红星路小学国际部校区两所学校新建综合楼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220
原文链接

六安路小学中铁国际城校区、红星路小学国际部校区两所学校新建综合楼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六安路小学中铁国际城校区、红星路小学国际部校区两所学校新建综合楼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LGZ0019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2月19日

六安路小学中铁国际城校区、红星路小学国际部校区两所学校新建综合楼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江苏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一方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建淮工业园区曙光路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陆仟陆佰零贰万陆仟贰佰捌拾玖元壹角陆分(66026289.1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江苏镇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誉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海棠大道9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陆仟陆佰零柒万零叁佰贰拾叁元玖角(66070323.9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嘉环建设有限公司和中海建筑有限公司和中建海龙智能建造设计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金河畔花园2幢商业111/211

投标报价:人民币 陆仟陆佰零肆万贰仟零柒拾陆元零伍分(66042076.05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合肥市庐阳市民中心8楼

联系人: 李工

联系方式:055165682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郑永瑞  联系电话:0551-66223270

公示期: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