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区幼儿园综合楼维修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5-06-24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区幼儿园综合楼维修改造
  • 项目地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区
  • 规模: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内,主要内容为外立面改造,立面材料翻新,门窗及外墙涂料翻新,幼儿园楼梯间,一层卫生间、一至四层室内走廊、一层外走廊、四层多功能厅等修缮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区幼儿园综合楼维修改造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DFAGZ01196/JG2025-17-0782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无 2.5建设地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区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内,主要内容为外立面改造,立面材料翻新,门窗及外墙涂料翻新,幼儿园楼梯间,一层卫生间、一至四层室内走廊、一层外走廊、四层多功能厅等修缮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区幼儿园综合楼维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外墙涂料、楼梯间、卫生间、一至四层室内走廊、一层外走廊、四层多功能厅等原饰面的铲除及室内装饰,钢结构铝板雨棚,给水系统、污水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强电系统、通风系统及消火栓室外管网系统等等,具体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6-30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区幼儿园综合楼维修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624
原文链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区幼儿园综合楼维修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区幼儿园综合楼维修改造

招标项目编号: 2025DFAGZ01196/JG2025-17-078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5月27日

开标日期: 2025年6月23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区幼儿园综合楼维修改造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东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 1188号京商商贸城D2-3-11幢152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陆仟柒佰柒拾捌元伍角( 1366778.5元)

质量:合格

工期: 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品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汤池镇汤百路东侧百花村学校村民组 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陆仟陆佰肆拾伍元整( 1366645.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 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 96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 0551-6360754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号

项目负责人:刘诚、高婷婷

话: 0551-66061496、17755065733

公示期: 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407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