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4-07-26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4年安徽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
  • 项目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规模: 安徽农垦集团采购智慧控制中心、智能农业气象站、智能虫情测报灯、LED户外电子屏、苗情监测仪、泵站远程控制智慧升级、智慧控制闸门、高清摄像头大田监控、球机视频监控、无人植保机、大田巡查无人机、智能轨迹监测设备、卷盘平行喷灌机等设备一批,用于潘村湖农场、龙亢农场、华阳河农场、正阳关农场、焦岗湖农场、水家湖农场、方邱湖农场高标准农田智能化提升改造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安徽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AFAAZ01313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AAZ01313 2.5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建设规模:安徽农垦集团采购智慧控制中心、智能农业气象站、智能虫情测报灯、LED户外电子屏、苗情监测仪、泵站远程控制智慧升级、智慧控制闸门、高清摄像头大田监控、球机视频监控、无人植保机、大田巡查无人机、智能轨迹监测设备、卷盘平行喷灌机等设备一批,用于潘村湖农场、龙亢农场、华阳河农场、正阳关农场、焦岗湖农场、水家湖农场、方邱湖农场高标准农田智能化提升改造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安徽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726
原文链接

2024年安徽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2024年安徽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2024AFAAZ01313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2024年安徽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安徽易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188号筑梦新区A1栋5楼510室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壹仟零陆拾壹万壹仟元整(¥10611000.00元)

质量: 合格

工期: 90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稻香路1号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壹仟零肆拾捌万肆仟玖佰玖拾捌元整(¥10484998.00元)

质量: 合格

工期: 90日历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2024年安徽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采购)人名称: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8号通和易居同辉南苑19号楼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方式:0551-681669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项目负责人: 史新军

联系电话 :17730039484

公示期: 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7月3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201,联系人:史新军;联系电话:1773003948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816692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