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热电供热设施建设改造二期工程-东方污泥干化系统更新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5-06-10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合肥热电供热设施建设改造二期工程东方污泥干化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毕升路99号合肥东方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2.6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东方热电#1干化机及其附属设备更换
  • 规模: 本次招标内容为东方热电#1干化机及其附属设备更换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热电供热设施建设改造二期工程-东方污泥干化系统更新改造项目2.2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GZ01137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东方热电#1蒸汽圆盘干化机(处理能力120t/d)及其附属设备更换,包含#1干化机(含设备本体、电机减速机、自动疏水器、电气控制柜、设备平台及其管道防腐、更换修改管道的恢复及监检、控制系统等部分)13台淘汰电机、污泥螺杆泵、冷凝水箱、1台冷凝器、#1旋风分离器、4台干化机出口输送螺旋更换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调试、培训、性能验收、交付投产等总承包服务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6-17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热电供热设施建设改造二期工程-东方污泥干化系统更新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610
原文链接

合肥热电供热设施建设改造二期工程-东方污泥干化系统更新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热电供热设施建设改造二期工程-东方污泥干化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GZ01137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6月09日

合肥热电供热设施建设改造二期工程-东方污泥干化系统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杰瑞新能源再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捌佰叁拾伍万元整(8350000.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5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和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7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柒佰伍拾捌万零壹佰零捌元肆角伍分(7580108.45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5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休宁路66号

联系人: 张工

联系方式:0551-6284590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丁晨风  联系电话:0551-66223231、66223831

公示期: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