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合肥市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 范围: 2.1工程概况 合肥市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总投资约49509.83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瓦埠湖引调水管道工程,引调水建设规模30万立方米/天,饮水点位于孙庙乡瓦房郢离岸边约1.0公里处,从饮水点向取水浮船东南方向沿直线敷设至取水浮船处(梅园村前郢),引调水管径DN2400,全长约8.5公里;(2)构建浅滩水域,保留小部分现状塘埂,形成活水导流;清淤修缮取水浮船周边浅滩水域(长丰境内,约2622亩);在浅滩水域内构建生态湿地,对浅滩原水实施生态化预处理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肥市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含移民、水保、环保、防洪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开工准备、施工(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等)、保险、联合试运行(含人员培训)、协助法人单位开展的各项验收、工程交付等,具体内容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0-16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市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市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合肥市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
2024DFCGZ02047/JG2024-03-194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9月
20
日
开标日期:
2024年
10
月
11
日
合肥市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与
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
5183号
;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
2588号;
安徽省
合肥市颍上路西、义井路南缤纷南国办公楼
14层、15层、16层、17层、18层
投标报价
:
肆亿贰仟零捌拾壹万零壹佰贰拾伍元玖角贰分
(
420810125.92元)
质量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优良(评定)
。
工期:
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 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
标
人: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杨公路
140号与南一环交口
联
系
人:花先生
电
话:
0551-6667146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号
联
系
人:张工、曹工
电
话:
0551-65199521、0551-65199518、17775059775
公示期:自
2024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年10月
15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