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至利辛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涡阳至利辛高速公路施工监理
- 项目地址: 亳州市涡阳县
- 规模: 涡阳至利辛高速公路起于涡阳县楚店镇西侧,设置楚店枢纽互通接已建亳州至蒙城高速公路,终于利辛县城北侧,设置西潘楼枢纽互通接G36宁洛高速公路,线路全长约26.7km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涡阳至利辛高速公路施工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ABZ50798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GL-ZJB 2.5建设地点:亳州市涡阳县、利辛县 2.6建设规模:涡阳至利辛高速公路起于涡阳县楚店镇西侧,设置楚店枢纽互通接已建亳州至蒙城高速公路,终于利辛县城北侧,设置西潘楼枢纽互通接G36宁洛高速公路,线路全长约26.7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7米,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金额为385442.5409万元,其中建安费为237407.4899万元。 2.7合同估算价:GL-ZJB总监办1650万元。 2.8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2025年12月(具体时间以合同规定为准),建设周期36个月。 2.9工程概算投资额:385442.5409万元 2.10计划监理服务期限:施工监理总服务期为72个月,其中施工期48个月(含施工准备期),具体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准,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1招标范围:涡阳至利辛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实行一级监理机构设置,划分为1个标段,即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1-05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涡阳至利辛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涡阳至利辛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涡阳至利辛高速公路施工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FABZ5079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 年 12 月 03 日
开标日期: 2025 年 12 月 26 日
涡阳至利辛高速公路施工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武汉广益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二路特 1 号国际企业中心 5 栋 4 层( 1-3 )室 A141 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万伍仟元整 ( ¥ 16005000 元 )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和工伤事件。
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总服务期为 72 个月,其中施工期 48 个月(含施工准备期),具体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准。验收及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电商园二期 9 号楼一层、二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陆拾柒万伍仟元整 ( ¥ 15675000 元 )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和工伤事件。
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总服务期为 72 个月,其中施工期 48 个月(含施工准备期),具体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准。验收及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方兴大道与彩虹路交口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陆拾柒万伍仟元整 ( ¥ 15675000 元 )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和工伤事件。
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总服务期为 72 个月,其中施工期 48 个月(含施工准备期),具体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准。验收及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安徽建工集团涡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人民路西侧利辛剧院北侧 767 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1855652155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 71 号华亿科学园 B 座
项目负责人:张家利
联系电话: 0551-63459269
公示期: 2025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26 年 01 月 04 日 17:30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 71 号华亿科学园 B 座二楼工程咨询分院,联系人:张家利,联系电话: 0551-63459269 。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高铁路 98 号)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1-63629541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