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圩镇农田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包河区发布时间:2024-12-02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大圩镇农田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项目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
  • 规模: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本项目为高标准农田项目其建设规模约2047亩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大圩镇农田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BBBGZ00082 2.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BBGZ00082 2.5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 2.6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本项目为高标准农田项目其建设规模约2047亩 ; 本项目为EPC工程招标,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经评审通过的初步设计及其他资料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设计文件评审和现场设计技术服务等工作内容;(2)本项目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并最终交付、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等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2-09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大圩镇农田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1202
原文链接

大圩镇农田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大圩镇农田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BBBGZ0008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1月28日

大圩镇农田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江河建筑有限公司和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青年北路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玖佰贰拾伍万零肆佰肆拾元整(925044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 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

联系人: 王民华

联系方式:0551-6485338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王寅琦  联系电话:0551-66220391

公示期: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 0551-6622038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袁工,联系电话:0551-63357536、6335753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