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长江公路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铜陵长江公路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
- 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2025AFAGZ50576 2.2招标项目名称:铜陵长江公路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 2.3工程地点:铜陵市郊区 2.4招标人:铜陵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处 2.5工程概况:铜陵长江公路大桥于1995年建成通车,运营至今已近30年 ; 本次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包括主桥斜拉索使用性风险处治、主桥主梁使用性风险处治、主桥河床冲刷风险处治、主桥桥墩使用风险处治、主桥主梁线形使用风险处治、主桥主塔使用风险处治、主桥排水系统使用性风险处治、主桥火灾风险处治、引桥桥墩使用性风险处治、引桥主梁使用性风险处治、边侧防撞护栏防护风险处治、以路代桥段边坡风险处治、治超系统处治等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2-11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铜陵长江公路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铜陵长江公路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铜陵长江公路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FAGZ5057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 年 10 月 23 日
开标日期: 2025 年 11 月 24 日
铜陵长江公路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交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小洪山东区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 A 座 A 单元 21 层 2101-2104 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亿壹仟陆佰捌拾叁万玖仟贰佰玖拾陆元壹角贰分 (316839296.12 元 )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 合格 ; 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 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工期: 30 个月。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 38 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亿零陆佰陆拾叁万捌仟柒佰柒拾陆元贰角捌分 (306638776.28 元 )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 合格 ; 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 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工期: 30 个月。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 11 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玖仟肆佰捌拾肆万柒仟伍佰零捌元肆角叁分 (294847508.43 元 )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 合格 ; 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 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工期: 30 个月。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铜陵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处
地址:铜陵市桥南办事处街道桥南服务区与 G3 京台高速交叉口东北 50 米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 0562-381184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 71 号华亿科学园 B 座
项目负责人:张家利
联系电话: 0551-63459269
公示期: 2025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 17:30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 71 号华亿科学园 B 座二楼工程咨询分院,联系人:张家利,联系电话: 0551-63459269 。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高铁路 98 号)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1-63629541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2025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