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丰县发布时间:2025-07-14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二期
  • 项目地址: 合肥市长丰县
  • 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为长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县城市政排水管网整治修复工程:包括①结合排查检测及溯源成果对市政排水管网进行整治修复,包括雨污混接点分流改造、病害缺陷管道更换修复等,其中最大管径为1.5米;②对长寿路西段等污水空白区进行污水管网完善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二期)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CGZ01293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CGZ01293 2.5建设地点:合肥市长丰县 2.6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长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县城市政排水管网整治修复工程:包括①结合排查检测及溯源成果对市政排水管网进行整治修复,包括雨污混接点分流改造、病害缺陷管道更换修复等,其中最大管径为1.5米;②对长寿路西段等污水空白区进行污水管网完善 ;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含环保、防洪等专题报告)、工程报批报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含环保、水土保持工程),联合试运行,人员培训,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各项验收组织、工程移交等,并负责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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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二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长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二期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FCGZ0139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 06 2 0

开标日期: 2025年0 7 1 1

长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二期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 1288号、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投标报价: 人民币贰亿捌仟零壹拾柒万叁仟伍佰贰拾元整 280173520 .00元)

质量 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设计规范、规程、政策和发包人要求,确保符合行业主管部门验收要求;施工质量标准:优良(评定);水泵设备、电动机设备、闸门、启闭机、自动化、变压器设备、高低压开关柜等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质保期:不少于 2年。

工期:勘察设计及施工工期共计 54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淮河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远见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 41号 、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 9号、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瑞龙花园1-2幢商业裙房108室

投标报价: 人民币贰亿捌仟零壹拾柒万叁仟伍佰贰拾元整 280173520 .00元)

质量 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设计规范、规程、政策和发包人要求,确保符合行业主管部门验收要求;施工质量标准:优良(评定);水泵设备、电动机设备、闸门、启闭机、自动化、变压器设备、高低压开关柜等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质保期:不少于 2年。

工期:勘察设计及施工工期共计 54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安徽巢湖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三门峡市黄河路中段 147号 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园通路 1号创业中心409室(经营场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 18号、安徽省巢湖市世纪大道东侧富达花园1号楼

投标报价: 人民币贰亿捌仟零壹拾柒万叁仟伍佰贰拾元整 280173520 .00元)

质量 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设计规范、规程、政策和发包人要求,确保符合行业主管部门验收要求;施工质量标准:优良(评定);水泵设备、电动机设备、闸门、启闭机、自动化、变压器设备、高低压开关柜等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质保期:不少于 2年。

工期:勘察设计及施工工期共计 54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杨公路 140号与南一环交口

联系人:张维彪

联系方式: 0551-6669218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楼

项目负责人: 张庆媛

联系电话: 0551-627219 74 0551 -627219 68

公示期: 2025年0 7 14 日至 2025年0 7 17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 向长丰县公 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 0551-6272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 7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