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5-2027年度球墨铸铁管采购招标(二次)
- 项目名称: 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57年度球墨铸铁管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城区
- 规模: 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5-2027年度球墨铸铁管采购招标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5-2027年度球墨铸铁管采购招标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NAZ00013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5-2027年度球墨铸铁管采购招标 2.11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2)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球墨铸铁管供货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供货业绩; 3.1.3财务要求:无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5-2027年度球墨铸铁管采购招标(二次)
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
2025-2027年度球墨铸铁管采购招标(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
2025-2027年度球墨铸铁管采购招标(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FNAZ0025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7日
开标日期:
2025年02月18日
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
2025-2027年度球墨铸铁管采购招标(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仟柒佰叁拾玖万壹仟肆佰柒拾元整
(
47391470.00
元)
(承担招标人供货总额的百分之四十)
质量: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
2年内(分批次供货,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订单后一周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尚岩镇
206国道南(兰陵县矿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仟玖佰零伍万肆仟肆佰壹拾元整
(
49054410.00
元)
(承担招标人供货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质量: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
2年内(分批次供货,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订单后一周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圣戈班管道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化工路
投标报价:人民币
肆仟伍佰陆拾贰万陆仟肆佰零捌元玖角
(
45626408.90
元)
(承担招标人供货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质量: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
2年内(分批次供货,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订单后一周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军二中路
469号
联系人:彭主任
联系方式:
0551-873886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项目负责人:何工
联系电话:
0551-87011305
公示期:
2025年02月1
9
日至
2025年02月2
4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551-8701130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2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