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侨悦城12幢、商业17-1幢、17幢、20幢屋面外墙维修中标候选人公示

庐阳区发布时间:2026-03-05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融侨悦城12幢商业171幢17幢20幢屋面外墙维修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与陵湖路交汇处东北角
  • 规模: 融侨悦城12幢、商业17-1幢、17幢、20幢屋面外墙维修 2.7合同估算价:675236.94元 2.8计划工期:120个日历日 2.9招标范围:融侨悦城12幢、商业17-1幢、17幢、20幢屋面外墙维修,具体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融侨悦城12幢、商业17-1幢、17幢、20幢屋面外墙维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AFLGZ50105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FLGZ50105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与陵湖路交汇处东北角 2.6建设规模:融侨悦城12幢、商业17-1幢、17幢、20幢屋面外墙维修 2.7合同估算价:675236.94元 2.8计划工期:120个日历日 2.9招标范围:融侨悦城12幢、商业17-1幢、17幢、20幢屋面外墙维修,具体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融侨悦城12幢、商业17-1幢、17幢、20幢屋面外墙维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05
原文链接

融侨悦城 12幢、商业17-1幢、17幢、20幢屋面外墙维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融侨悦城12幢、商业17-1幢、17幢、20幢屋面外墙维修

项目 编号 :2026AFLGZ5010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 6 2 11

开标日期 : 202 6 3 5

融侨悦城 12幢、商业17-1幢、17幢、20幢屋面外墙维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江苏新浩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 :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柘宁东路368号1楼107室

投标报价 :人民币伍拾玖万肆仟陆佰壹拾叁元陆角伍分(594613.65元)

质量:合格

工期 :120日历日

业绩: 1、天润城十街区18栋、25栋、31栋、37栋、45栋、48栋、52栋、56栋外墙、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项目

2、东方红郡小区一、二期 1-17 幢外墙、屋面渗水维修工程

3、旭日上城三期 1-25幢共45个单元外墙、屋面防水维修

备注:其他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融侨悦城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与陵湖路交汇处东北角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13955138890

招标代理名称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 科学大道 88号信达银信广场A座20楼

项目负责人 : 杨大雷

联系电话 : 0551-65210557、 18856050454

公示期: 202 6 3 5 日至 202 6 3 9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 科学大道 88号信达银信广场A座20楼2001室,联系人:杨大雷,联系电话:0551-65210557、 1885605045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5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