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和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梁园镇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肥东县发布时间:2024-10-23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肥东县和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梁园镇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定标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肥东县和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梁园镇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20241023
原文链接

肥东县和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 -梁园镇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肥东县和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 -梁园镇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2024AFDGZ0210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 4 09 27

开标日期: 202 4 10 22

肥东县和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 -梁园镇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定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 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新安江路与祥和路交口西南处 ;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青年路与唐安路交口南侧设计创意产业园 3#楼;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1栋5楼508号

投标报价: 壹亿零壹佰玖拾叁万叁仟玖佰伍拾贰元整 (¥ 101933952 .00 元)

质量: 合格

工期: 300 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 广艺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新安江路与祥和路交口西南侧京建中心 1号楼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 20号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 7699号

投标报价: 壹亿零陆佰零肆万肆仟壹佰玖拾贰元整 (¥ 106044192.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 300 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 合肥市新站区新海大道 15号 上海市 杨浦区 中山北二路 901号

投标报价: 壹亿零陆佰捌拾陆万陆仟贰佰肆拾元整 (¥ 10686624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 300 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 777号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369号

投标报价: 壹亿零伍佰叁拾捌万陆仟伍佰伍拾叁元陆角陆分 (¥ 105386553.66元)

质量:合格

工期: 300 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 1号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濉溪东路 8号设计大厦

投标报价: 壹亿零肆佰肆拾万零玖拾陆元整 (¥ 104400096.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 300 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合肥东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 4楼东北角

联系人: 夏恒宇

联系方式: 0551-6728266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 398号A座5楼

项目负责人:王善鸿

联系电话: 0551-65191761

公示期: 202 4 10 23 日至 202 4 10 28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 398号A座5楼,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65191761 。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 4 10 23

附件:定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