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淮新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至2025年度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4-08-20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茨淮新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至5年度建设项目机电设备
  • 范围: 2.1项目概况 茨淮新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至2025年度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涉及武湾站、吴庄站、赵集站、中心沟站、马仓庄涵、王营北涵、十八里河节制闸、古店节制闸、老黑河闸、泥河节制闸、依沟节制闸、友谊沟节制闸、大连闸、沟湾闸、光明闸、前陈闸、唐桥闸、张圩北闸、赵圩南湖闸、利民新河闸共20座涵闸泵站等工程 ; 主要包括高低压柜、变压器、动力柜、动力箱、移动式柴油发电机、水泵电机及配套管路、拍门等设备的设计、制造、保管、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保险、装卸货、指导安装等,具体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8-26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茨淮新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至2025年度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

20240820
原文链接

茨淮新河灌区 “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至2025年度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茨淮新河灌区 “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至2025年度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2024IFAAZ0157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 4 7月2 3

开标日期: 202 4 8月 20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人民币 肆佰伍拾柒万柒仟贰佰捌拾 元整( 4577280.00元)

质量: 合格

交货期: 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缪冬冬

证书名称及编号:机电专业工程师( 21SJZ0202)

投标人业绩:

1.金安区王湾、龙嘴、松墩排涝站工程机电设备采购01标段王湾排涝站,合同金额:1369.6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

2.肥东县驷马山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机电设备采购1标,合同金额:847.76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4月;

3.无为县上九连圩泥汊南新站工程设备采购1标,合同金额:68 4 .1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9月;

4.淮河行蓄洪区干流滩区居民迁建安徽省寿县九里保庄圩工程总承包水泵采购 ,合同金额: 470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7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高邮环流泵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人民币 肆佰伍拾柒万捌仟肆佰 元整( 4578400.00元)

质量: 优良

交货期: 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柳国俊

证书名称及编号:机械专业工程师( C00020213F3179)

投标人业绩:

1.无为县下九连圩卫渡站工程设备采购1标,合同金额:503.495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9月;

2.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黄墩湖地区洼地治理工程邳州市境内工程水泵电机采购,合同金额:639.043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月;

3.扬中市何家大港闸站工程水泵成套设备采购,合同金额:310.88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2月;

4.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丰县湖西洼地治理工程2021年度水泵电机采购2标段,合同金额:410.54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2月。

否决投标情况:

投标人最终得分:见附件。

招标人: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嘉和路 263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 0552-205287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 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2楼

联系人:李工、么工

电话: 0551-65707976、0551-65707978

公示期: 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3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 0551-65707976、0551-65707978。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水利厅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2128385。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