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4-07-09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九成畈农场
  • 规模: 本项目拟对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九成监狱标)第一批临时用地1397亩进行复垦工作,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DFAGZ01242/JG2024-06-1149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九成畈农场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7-18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709
原文链接

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 2024DFAGZ01242/JG2024-06-114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 6 7

开标日期: 2024年7月 8

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芜湖建江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四褐山街道四山社区陶上 1号

投标报价:贰仟肆佰叁拾捌万捌仟贰佰捌拾壹元柒角(小写¥ 24388281.70元)

质量:合格

工期: 36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瑞丰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荆山镇山西路 348号

投标报价:贰仟肆佰壹拾陆万壹仟柒佰肆拾捌元伍角贰分(小写¥ 24161748.52元)

质量:合格

工期: 36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衡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文峰北路

投标报价:贰仟肆佰肆拾陆万贰仟叁佰肆拾叁元肆角肆分(小写¥ 24462343.44元)

质量:合格

工期: 365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人:安徽省九成畈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九成畈农场

人:周先生

话: 1990966684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 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人:龚蕾、廖星辰

话: 0551-62220293/17775059782

公示期: 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监狱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1-6598248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