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公共卫生间管理、绿化管养服务-1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蜀山区发布时间:2025-02-17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蜀山区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公共卫生间管理绿化管养服务1标段项目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蜀山区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公共卫生间管理、绿化管养服务-1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20250217
原文链接

蜀山区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公共卫生间管理、绿化管养服务 -1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蜀山区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公共卫生间管理、绿化管养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2025BFSBZ00069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15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25年02月13日

标段(包)名称:蜀山区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公共卫生间管理、绿化管养服务 -1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5BFSBZ00069-1

蜀山区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公共卫生间管理、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标候选人名称: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厚街镇赤岭村博览大道赤岭段 3号二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捌仟伍佰伍拾万伍仟柒佰肆拾伍元玖角陆分( 85505745.9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 109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洁臣环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44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捌仟叁佰壹拾捌万柒仟捌佰零柒元陆角陆分( 83187807.6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 109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启迪环卫科技(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号院8号楼11层A1101

投标报价:人民币 捌仟贰佰伍拾壹万陆仟玖佰柒拾壹元玖角( 82516971.9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 109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环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兰州路 88号二期青网大厦十四层140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捌仟叁佰肆拾伍万肆仟柒佰捌拾元柒角捌分( 83454780.78 元)

质量:合格

工期: 109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广东特丽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鉴海南路美食城(后面)六福苑二层 B0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捌仟捌佰伍拾柒万玖仟叁佰陆拾捌元陆角( 88579368.6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 109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

联系人 :吴工

联系方式: 0551- 655966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章丽萍 联系电话 :0551-66223288

公示期: 2025年02月17日至2025年02月2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