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倒流河流域防洪功能提升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萧县倒流河流域防洪功能提升项目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萧县倒流河流域防洪功能提升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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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倒流河流域防洪功能提升项目( 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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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萧县倒流河流域防洪功能提升项目( EP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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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2025AFWGZ5030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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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水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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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宿州市萧县龙城镇顺河路 100 号张江萧县高科技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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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刘经理, 1730557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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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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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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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邢超、张盼腾 ,15956549779 、 15256284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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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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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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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和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和 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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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 277 号;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 46 号 |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 ( 环外 ) 海泰发展五道 2 号;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 115 号 |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 86 号;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410 号 5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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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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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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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90508850.00 |
190508850.00 |
1905088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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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730 |
730 |
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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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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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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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经理 |
姓名 |
林建海 |
程鹏 |
孙陆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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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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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HN202109040020001 评 |
AS245300021 |
19C304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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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李召良 |
倪波 |
刘半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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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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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4401003274 |
DJ2018017012110 |
DJ201902101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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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经理 |
姓名 |
刘涛 |
张震 |
李亚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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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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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鄂 1422020202103630 |
津 1372020202107801 |
津 1122022202301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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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91.2 |
90.5 |
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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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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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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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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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140302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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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A 座 407 室,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 0551-622201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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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 1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注: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须为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共同按相关规定提出。 ( 2 )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 3 )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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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 [2022]2 号)等文件,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水利局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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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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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萧县政府服务大楼 B 座 6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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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许主任, 0557-502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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