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基础设施精细化提升一期项目-居住社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29个居住点)-店埠镇浮槎北路拆迁恢复楼等17个消防无水小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肥东县发布时间:2025-11-24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肥东县基础设施精细化提升一期项目居住社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29个居住点店埠镇浮槎北路拆迁恢复楼等17个消防无水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
  • 规模: 对店埠镇辖区内浮槎北路等17个消防无水小区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202.88万平方米,力高君御国际小区最大单体建筑高度约89.6米,城南新村二期小区最大单体建筑高度约67.2米,浮槎北路拆迁恢复楼小区最大单体建筑高度约67.2米,双桥新村小区最大单体建筑高度约72.8米,星光嘉苑小区最大单体建筑高度约72.8米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肥东县基础设施精细化提升一期项目-居住社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29个居住点)-店埠镇浮槎北路拆迁恢复楼等17个消防无水小区改造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DDGZ50049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DDGZ50049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 2.6建设规模:对店埠镇辖区内浮槎北路等17个消防无水小区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202.88万平方米,力高君御国际小区最大单体建筑高度约89.6米,城南新村二期小区最大单体建筑高度约67.2米,浮槎北路拆迁恢复楼小区最大单体建筑高度约67.2米,双桥新村小区最大单体建筑高度约72.8米,星光嘉苑小区最大单体建筑高度约72.8米 ; 消防水泵房维修,对泵组和部分阀门管道进行更换;屋面消防水箱的维修,更换屋顶消防水箱,更换阀门及管件;室内消火栓的维修,更换室内损坏的消火栓箱,更换栓阀、水带水枪,更换室内外消火栓箱门和玻璃,更换及维修环形管网,更换试验消火栓等;室外消火栓及室内消火栓供水管路维修,维修和更换室外消防管道,更换锈蚀的阀门以及室外消火栓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肥东县基础设施精细化提升一期项目-居住社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29个居住点)-店埠镇浮槎北路拆迁恢复楼等17个消防无水小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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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基础设施精细化提升一期项目 -居住社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29个居住点)-店埠镇浮槎北路拆迁恢复楼等17个消防无水小区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肥东县基础设施精细化提升一期项目 -居住社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29个居住点)-店埠镇浮槎北路拆迁恢复楼等17个消防无水小区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DDGZ5004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 10 31

开标日期: 2025年 11 21

肥东县基础设施精细化提升一期项目 -居住社区消防改造提升工程(29个居住点)-店埠镇浮槎北路拆迁恢复楼等17个消防无水小区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三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和山东坚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 71号华亿科技公司科研产业楼B#楼13层;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与经十路之间 纬十二路西侧银座中心2-2607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仟肆佰零肆万贰仟壹佰捌拾伍元整 (34042185 .00 )

质量:合格

工期: 8 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 合肥东泉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店埠镇四顶山路与寓酒路交口东北 120米

联系人: 黄振

联系方式: 0551-6 775822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 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项目负责人:乔工

联系电话: 0551-62520516

公示期: 2025年 11 24 日至 2025年 11 27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 在公示期间,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 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联系人:乔工,联系电话: 0551-6252051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 0551-6771129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 11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