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医疗综合楼医疗气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5-10-16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医疗综合楼医疗气体工程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 规模: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医疗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07311平方米,地上面积84968平方米,地下面积22343平方米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医疗综合楼医疗气体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DFAAZ02099/GN2025-01-6311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DFAAZ02099/GN2025-01-6311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2.6建设规模: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医疗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07311平方米,地上面积84968平方米,地下面积22343平方米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医疗综合楼医疗气体工程,主要包含医疗综合楼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口腔科专供抽吸系统、器械用空气压缩系统、内镜中心二氧化碳系统、病房床头设备带、医用气体监控系统以及配套的设备基础、液氧站改造等内容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1-04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医疗综合楼医疗气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016
原文链接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医疗综合楼医疗气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医疗综合楼医疗气体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2025DFAAZ02099/GN2025-01-631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5 9 22

开标日期: 2025 10 15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医疗综合楼医疗气体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湖南泰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八字塘路 27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佰柒拾叁万伍仟零贰拾贰元陆角玖分( 6735022.69 元)

质量:合格

交货及安装周期:响应招标文件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成都联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王家堰街 11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佰陆拾捌万贰仟贰佰捌拾陆元叁角肆分( 7682286.34 元)

质量:合格

交货及安装周期:响应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安徽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卓越城文华园 A3 号楼 4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 0551-62628695

招标代理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紫云路 888

项目负责人 : 李阳、祁晨、张智博

联系电话 :17333125682 0551-66061370 66061374

公示期:自 2025 10 16 日至 2025 10 20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30 ,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 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407 室,联系电话: 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 ;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68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10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