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智慧工地一期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4-01-26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智慧工地一期
  • 范围: 2.1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是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重要组成部分,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和清江浦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二河越闸和入海水道进洪越闸,二河闸上2.33km引河及二河闸至入海水道进洪闸3.10km河道、入海水道进洪闸下1.61km河道开挖,入海水道进洪闸闸下3.22km堤防加固等工程 ;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进洪越闸及下游1.61km河道堤防工程施工现场智慧工地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点勘察设计服务、设备采购安装集成服务、通信传输保障服务、服务器及数据存储服务、软件支撑服务、多平台对接服务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1-30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智慧工地一期

20240126
原文链接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智慧工地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智慧工地一期

项目编号: 2024IFAAZ0001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 4 1 4

开标日期: 2024年1月 25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智慧工地一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 中标候选人名称:淮河水利委员会通信总站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 305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捌拾捌万零伍佰柒拾元整( ? 1880570.00 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4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安装及调试;通过试运行验收后,提供合同设备三年的运行维护服务。

质量:合格

拟任项目负责人:李维纯,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2023年度安徽省非农业取用水国控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合同金额: 308.7 万元,合同签订时间: 20 23 6 月;

2.项目名称:山洪灾害防治区重点部位视频站点补充建设及基础数据整编入库的服务 项目 ,合同金额: 545 万元,合同签订时间: 202 1 5 月。

第二 中标候选人名称:江苏赛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号2层215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壹仟柒佰叁拾元整( ? 1851730.00 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4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安装及调试;通过试运行验收后,提供合同设备三年的运行维护服务。

质量:合格

拟任项目负责人:杨壁辉,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郎溪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提升项目,合同金额: 288 万元,合同签订时间: 20 22 6 月;

2.项目名称:淮委重点防洪区域水文监测预警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III标段,合同金额: 131.3 万元,合同签订时间: 202 2 9 月;

3 .项目名称:安徽省小型水库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雨水情监测能力提升技术协作服务,合同金额: 210.7 4 9 万元,合同签订时间: 202 3 4 月。

否决情况:安徽省奥格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见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未见合同甲方出具的供货完成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 .4.1项的项目负责人及业绩要求, 未通过初步评审。

招标人名称: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 3055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 0517-8728833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 41号

项目负责人:么工 联系电话: 0552-3092527

公示期: 2024年1月2 6 日至 2024年1月2 9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 0552-3092527。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未作答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水利部淮委治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52-309391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