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档案服务中心智慧档案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庐江县发布时间:2025-10-09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庐江县档案服务中心智慧档案馆项目
  • 项目地址: 庐江县
  • 规模: 庐江县档案服务中心位于庐江西北角,南接新渡路,西临移湖路,总用地面积约44.37亩,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档案服务中心智慧档案馆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NAZ50299/JG2025-10-1468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NAZ50299/JG2025-10-1468 2.5建设地点:庐江县 2.6建设规模:庐江县档案服务中心位于庐江西北角,南接新渡路,西临移湖路,总用地面积约44.37亩,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 ; 庐江县档案服务中心智慧档案馆项目,本次招标包含智能化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库房及技术用房建设、数字档案资源建设、智能配套家具以及其他衔接工作等,具体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0-17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庐江县档案服务中心智慧档案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009
原文链接

庐江县档案服务中心智慧档案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 项目名称:庐江县档案服务中心智慧档案馆项目

招标 项目编号: 2025AFNAZ50299/JG2025-10-146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 5 9 9

开标日期: 202 5 9 30

庐江县档案服务中心智慧档案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云飞路 66号天源迪科1号楼5-8层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叁仟叁佰贰拾壹万陆仟柒佰贰拾伍元陆角零分 33216725.6 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青园街 220号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叁仟柒佰叁拾玖万零伍元伍角陆分 37390005.56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 10号院8号楼12层12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叁仟柒佰零陆万元零角零分 37060000 .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中共庐江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庐江县城市更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庐江县城塔山路 266号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14层

联系人: 张工

联系方式: 135005136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 紫云路 888

项目负责人: 汪工、杨工

联系电话: 18226799958、15056059936

公示期: 202 5 10 9 日至 202 5 10 1 3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办公室,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 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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