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大沙河闸、杨官屯河闸、姚楼河闸和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四项工程安全鉴定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6-01-14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大沙河闸杨官屯姚楼河闸和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四项工程安全鉴定
  • 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大沙河闸、杨官屯河闸、姚楼河闸和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四项工程作为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已投入运行十余年 ; 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大沙河闸、杨官屯河闸、姚楼河闸和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四项工程开展全面安全鉴定,完成现状调查分析、现场安全检测、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等,组织安全鉴定审查会议,并通过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取得安全鉴定报告书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大沙河闸、杨官屯河闸、姚楼河闸和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四项工程安全鉴定

20260114
原文链接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大沙河闸、杨官屯河闸、姚楼河闸和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四项工程安全鉴定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大沙河闸、杨官屯河闸、姚楼河闸和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四项工程安全鉴定

项目编号: 2025IFABZ0263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 5 12 23

开标日期: 202 6 1 13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大沙河闸、杨官屯河闸、姚楼河闸和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四项工程安全鉴定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 5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叁拾捌万捌仟元整 ( 1388000 .00元)

资格能力条件: 具有 经水利部认定可承担大型水闸安全评价任务的水利科研院(所)。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安全鉴定工作,通过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取得安全鉴定报告书。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姚亮,职称:水利水电 工程 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ZG (2020)934000018

投标人业绩:

1.驷马山滁河一级站节制闸(晋集闸)工程安全鉴定

2.沂沐河水利管理局水闸安全鉴定I包

3.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张集闸安全鉴定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沂沐河水利管理局水闸安全鉴定I包

2.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张集闸安全鉴定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江西省水利科学院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 103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肆拾肆万贰仟叁佰元整 ( 1442300 .00元)

资格能力条件: 具有 经水利部认定可承担大型水闸安全评价任务的水利科研院(所)。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安全鉴定工作,通过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取得安全鉴定报告书。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胡国平,职称:水利水电 工程 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36201812001046

投标人业绩:

1.九江市八里湖新区赛城湖大闸安全鉴定

2.宜春市秀江三级抬水坝安全鉴定

3.宜春市锦惠渠拦河坝闸安全鉴定

项目负责人业绩:

1.九江市八里湖新区赛城湖闸大闸安全鉴定

2.宜春市秀江三级抬水坝安全鉴定

否决投标情况: 无。

招标人名称: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 3055号

联系人:宁先生

电话: 0552-587199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 41号

项目负责人: 何新

电话: 0552-3092290

公示期: 202 6 1 14 日至 202 6 1 19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 0552-3092290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2-309391 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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