淠源分干渠23+070~27+070、35+190~37+120、43+640~44+000段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5-09-03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淠源分干渠230702735190371204364044000段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淠源分干渠23+070~27+070、35+190~37+120、43+640~44+000段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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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淠史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淠源分干渠 23+070 27+070 35+190 37+120 43+640 44+000 段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淠史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淠源分干渠 23+070 27+070 35+190 37+120 43+640 44+000 段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

项目编号: 2025IFAGZ0179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 8 8

开标日期: 2025 9 2

安徽省淠史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淠源分干渠 23+070 27+070 35+190 37+120 43+640 44+000 段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亿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香隅镇金鸡村二十六组

投标报价:(大写)壹仟叁佰肆拾柒万零肆佰伍拾陆元捌角陆分(小写 13470456.8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 365 日历天

项目经理:许志信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 234131455091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皖水安 B20170001075

技术负责人:丁希泽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 WD-1601424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荣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杨店乡杨店社区中大街与东大街交口向北 50

投标报价:(大写)壹仟叁佰肆拾柒万零捌佰捌拾伍元陆角陆分(小写 13470885.6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 365 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佳静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 23413134589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皖水安 B20140000007

技术负责人:刘璇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 FGY20152731

否决投标情况: 1. 安徽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云翔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拟任项目经理在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平台中存在在建项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1 2 )条资格评审标准(商务文件)中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未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

2. 安徽苏安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宸远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列明的分项限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2 2 )条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文件)中的“分项限价”要求,未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投标人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得分:见附件

招标人: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皖西大道 1618

联系人:俞工

电话: 0564-399305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河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 6669 号滨湖时代广场 C3 20

联系人:汪工、张工

电话: 0551-62629968

公示期: 2025 9 3 日至 2025 9 8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河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 0551-62629968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水利厅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1-6212838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河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 9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