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下塘镇建业大道(站西路-古镇路)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丰县发布时间:2025-11-27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长丰县下塘镇建业大道站西路古镇路勘察设计项目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
  • 规模: 长丰县下塘镇建业大道(站西路-古镇路)勘察设计项目,位于下塘镇境内,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约1000米,红线宽36米(因涉及基本农田,有约260米道路宽度为18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电力排管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下塘镇建业大道(站西路-古镇路)勘察设计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CCBZ50035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本次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研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地质勘察报告编制;压矿评估报告编制;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及评审(如有);勘测定界图、用地预审及土地报批技术服务(含基本农田补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等)规划选址论证、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项目使用林地勘验及可行性报告编制等专题,土地报批(含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征地批前材料编制收集、报批组卷材料编制收集、划拨供应及不动产权籍调查等),并取得批复及取得土地使用证,测绘(含现状地形方格网测绘,土地、林地规划报批及办件相关文件编制,征地拆迁测算文件等);勘测定界报告书编制;咨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配合施工图审查)、综合管线设计(含供电排管);施工图预算、辅助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核、施工招标技术标书编制;方案论证;物探、管线调查探测及保护处理方案编制;施工现场征地拆迁边线放设(含征地拆迁图绘制);设计交底、答疑、交桩(含每半年对已交控制桩进行精度复核);竣工图复核;文物勘探及保护方案工作;交通影响评价及交通导行方案设计、评审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设计跟踪服务;上述所有需批复项目均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2-02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丰县下塘镇建业大道(站西路-古镇路)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127
原文链接

长丰县下塘镇建业大道(站西路 -古镇路)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县下塘镇建业大道(站西路 -古镇路)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2025ACCBZ5003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开标日期: 2025年11月27日

长丰县下塘镇建业大道(站西路 -古镇路)勘察设计项目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颍上路西、义井路南缤纷南国办公楼 14层、15层、16层、17层、18层/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35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陆仟元整( 1296000.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个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且备案及结算审核完成止。

备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 100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陆仟元整( 1286000 .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个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且备案及结算审核完成止。

备注: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 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政务服务中心 15楼

联系人:蒯军

联系方式: 0551-6639813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楼

项目负责人:孙云峰

联系电话 0551-62721968、0551-62721974

公示期: 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0551-6272338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 0551-6272506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