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桥头集镇2024年度较大自然村整治提升设计和施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肥东县发布时间:2024-05-31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肥东县桥头集镇2024年度较大自然村整治提升设计和施工一体化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
  • 规模: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肥东县桥头集镇梅山社区丁陈三组、丁陈四组和丁陈五组,大韩社区韩东一组、韩东二组、韩西一组和韩西二组,复兴社区小晋组,国光社区前份组、骆家岗组,华光社区下罗组和咀罗组,建设内容为12个自然村的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入户路、路灯、绿化、景观小品、环境综合整治等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肥东县桥头集镇2024年度较大自然村整治提升设计和施工一体化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ADDGZ00100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批报建、设计、投资控制、材料设备构配件采购安装及调试、施工总承包、项目实施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评审评估工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以及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维保工作,以及发包人要求的所有与项目相关技术服务,具体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肥东县桥头集镇2024年度较大自然村整治提升设计和施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531
原文链接

肥东县桥头集镇 2024年度较大自然村整治提升设计和施工一体化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肥东县桥头集镇 2024年度较大自然村整治提升设计和施工一体化

招标项目编号: 2024ADDGZ0010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0 5 10

开标日期: 2024年0 5 31

肥东县桥头集镇 2024年度较大自然村整治提升设计和施工一体化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翔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纵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梁园镇农民工创业园 18-2号;重庆市两江新区鸳鸯街道龙睛路7号复城国际1-14-办公11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零叁拾柒万伍仟贰佰元整(¥ 103752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 9 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都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大卫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 1号路人民政府大院;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8000号龙奥金座1号楼三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零肆拾玖万肆仟元整(¥ 10494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 9 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肥东县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大街1号

联系人 : 陈少阳

联系方式 : 0551-67 33102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 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项目负责人 : 方新

联系电话 : 0551-677587 93

公示期: 2024年0 5 31 日至 2024年0 6 03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 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联系人: 方新 ,联系电话: 0551-677587 9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 0551-6771129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 5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