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二期)建设工程施工1标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5-08-27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安徽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二期建设工程施工1标
  • 项目地址: 涉及安徽省16个地市级
  • 规模: 1)董铺、潜山等21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改建; (2)合肥、汪集等11处国家基本水位站改建; 2.2建设地点:涉及安徽省16个地市级
  • 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 (1)董铺、潜山等21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改建; (2)合肥、汪集等11处国家基本水位站改建; 2.2建设地点:涉及安徽省16个地市级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9-02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二期)建设工程施工1标

20250827
原文链接

安徽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二期)建设工程施工 1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安徽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二期)建设工程施工1标

招标项目编号: 2025IFAGZ0173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7月30日

开标日期: 2025年8月21日

安徽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二期)建设工程施工1标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九华水安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新桥村

投标报价: 人民币壹仟陆佰陆拾壹万陆仟零柒拾柒元捌角 叁分(小写: 16616077.83元

质量:合格

工期:2 14 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胡海姣,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232305545)

技术负责人姓名:汪云飞,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9342023000601079576)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丙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汇银广场1206室

投标报价: 人民币壹仟陆佰陆拾壹万陆仟捌佰陆拾玖元零陆分(小写: 16616869.06元

质量:合格

工期:2 14 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凌鹏,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191909607)

技术负责人姓名:王莉,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FGY20160638)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祺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政务区金寨路4680号金潜商业广场办1705

投标报价: 人民币壹仟陆佰陆拾肆万肆仟肆佰壹拾陆元柒角捌分(小写: 16644416.78元

质量:合格

工期:2 14 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徐元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131455025)

技术负责人姓名:江波,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 FGY20154298)

公示其他资料:见附件

招 标 人名称:安徽省水文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桐江路1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212852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85号

项目负责人:许工

联系电话:0551-65738035/65738036/19355968202

公示期:2025年8月2 7 日至2025年9月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 185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51-65738035/65738036/1935596820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水利厅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212838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8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