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速尚宸院、高速尚如院项目室外供电工程二标段(评定分离)定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合肥高速尚宸院高速尚如院项目室外供电工程二标段评定分离定标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高速尚宸院、高速尚如院项目室外供电工程二标段(评定分离)定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高速尚宸院、高速尚如院项目室外供电工程
二
标段
(评定分离)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
合肥高速尚宸院、高速尚如院项目室外供电工程二标段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
4
年
2
月
22
日
开标日期
:
202
4
年
3
月
19
日
合肥高速尚宸院、高速尚如院项目室外供电工程二标段
(评定分离)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首字母排序):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安徽国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
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裕溪路
247号弘皓大厦八楼
投标报价
:
贰仟贰佰壹拾万贰仟玖佰玖拾伍元陆角陆分(¥
22102995.66元)
工期:
24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项目经理:
陈纲
企业业绩:
1.锦绣观澜商务中心项目供配电工程
2.淮北玖珑府项目供配电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淮北玖珑府项目供配电工程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安徽鸿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合裕路刘巷
81号
投标报价
:
贰仟贰佰伍拾万元陆分(¥
22500000.06元)
工期:
24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项目经理:
陈茂军
企业业绩:
1.移湖观邸10KV供配电工程
2.合肥禹州绿城湖滨兰园项目供电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移湖观邸
10KV供配电工程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合肥新宇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工投立恒工业广场二期
B-5东(第1-3层)
投标报价
:
贰仟贰佰壹拾万伍仟陆佰元柒角肆分(¥
22105600.74元)
工期:
24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项目经理:
李三
企业业绩:
1.皖投新悦里项目供电施工工程
2.六安舒城县城关镇碧桂园(公园壹号)项目红线内外供电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皖投新悦里项目供电施工工程
定标候选人名称
:
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
湖南省娄底市经济开发区新合作湘中国际物流信息大楼
2015号
投标报价
:
贰仟壹佰捌拾叁万贰仟陆佰陆拾陆元(¥
21832666
.00
元)
工期:
24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项目经理:
谭三斌
企业业绩:
1.吉盟天下小区10kv供配电工程(一期--五期)
2.长沙复盈星光天地项目供电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吉盟天下小区
10kv供配电工程(一期--五期)
定标候选人名称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
12600号
投标报价
:
贰仟贰佰捌拾叁万贰仟柒佰陆拾叁元陆角玖分(¥
22832763.69元)
工期:
24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项目经理:
杨家瑞
企业业绩:
1.大兴镇兴城(二期)1标供配电工程
2.大通区林巷村棚户区(朝阳东路2号安置区)(B-05-01地块)供配电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经理业绩:
大兴镇兴城(二期)
1标供配电工程
招标人名称
:
安徽省高速滨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
方工
联系方式
:
0551-62673190
招标代理名称
: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中建智立方一期A6栋7楼
项目
联系人
:
吴工、徐工
联系电话
:
18556512977、17729976308
公示期
:
202
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
4
年
3
月
25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
,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855651297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
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