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ST项目室内装饰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5-09-30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项目室内装饰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2.6建设规模: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
  • 规模: 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BEST)项目位于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与科学城北路交口西北角,占地约244.6亩,总建筑面积约15.4万㎡,共8栋单体,分别为:1#楼实验研究中心A、2#楼实验研究中心B、3#楼水冷系统机房、4#楼低温大厅、5#楼主机大厅、6#楼综合学术交流中心、7#楼水泵房、8#楼仓储用房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BEST项目室内装饰工程2.2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GZ02008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GZ02008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2.6建设规模:紧凑型聚变能实验装置园区(BEST)项目位于合肥市庐阳区三国城路与科学城北路交口西北角,占地约244.6亩,总建筑面积约15.4万㎡,共8栋单体,分别为:1#楼实验研究中心A、2#楼实验研究中心B、3#楼水冷系统机房、4#楼低温大厅、5#楼主机大厅、6#楼综合学术交流中心、7#楼水泵房、8#楼仓储用房 ; 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6#楼综合学术交流中心(建筑面积约3.6万㎡,装修面积约2.2万㎡)地下室、门厅、控制大厅、科研交流及配套区、消控室、变电所、设备用房等区域范围内的精装修及配套安装工程;2)5#楼主机大厅部分混凝土表面涂层工程(普通环氧涂层约13万㎡、核级环氧涂层约2.5万㎡);3)5#楼主机大厅(建筑面积约7.5万㎡,装修面积约1000㎡)门厅、卫生间、后勤过道、安保室等区域范围内的精装修及配套安装工程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0-10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BEST项目室内装饰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930
原文链接

BEST项目室内装饰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BEST项目室内装饰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GZ02008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9月26日

BEST项目室内装饰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恒信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2幢-办803-805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仟壹佰叁拾柒万玖仟贰佰柒拾陆元壹角捌分(31379276.18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27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天地间博展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90号华邦世贸中心超高层写字楼2906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仟壹佰叁拾肆万柒仟叁佰陆拾伍元零陆分(31347365.0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27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未来大科学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

联系人: 王工

联系方式:6335119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刘伟  联系电话:0551-66223259、66223831

公示期: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0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