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路等四条道路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包河区发布时间:2025-09-10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昆明路等四条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 项目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2.6建设规模:昆明路
  • 规模: 昆明路(暂用名)(玉龙路—洱格支路(暂用名))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498米,规划红线宽18米;格珠支路(暂用名)(格尔木路—滇池路(暂用名))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432米,规划红线宽24米;洱格支路(暂用名)(格尔木路—昆明路(暂用名))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全长496米,规划红线宽24米;广东路(宁波路-珠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全长约358米,规划红线宽36米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昆明路等四条道路工程监理2.2招标项目编号:2025BBBBZ000592.3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BBBZ000592.5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2.6建设规模:昆明路(暂用名)(玉龙路—洱格支路(暂用名))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498米,规划红线宽18米;格珠支路(暂用名)(格尔木路—滇池路(暂用名))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432米,规划红线宽24米;洱格支路(暂用名)(格尔木路—昆明路(暂用名))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全长496米,规划红线宽24米;广东路(宁波路-珠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全长约358米,规划红线宽36米 ; 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电力(土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 所有项目建设内容的全过程、全方面监理,主要包括配合招标人进行现场调查,优化审查施工图,配合开展工程招标等前期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环保、合同、信息等方面的控制管理服务,同时协调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工程完工后配合组织竣工验收、备案、实体移交、结算初审等;以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9-16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昆明路等四条道路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910
原文链接

昆明路等四条道路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昆明路等四条道路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025BBBBZ00059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9月09日

昆明路等四条道路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6686号徽商总部广场A座18楼

投标费率:45%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99号中国视界

联系人: 周工

联系方式:0551-6365537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王寅琦  联系电话:0551-66220391

公示期: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 0551-6622038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袁工,联系电话:0551-63357536、6335753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