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分公司2025年技术改造项目公用动力改造(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分公司2025年技术改造项目公用动力改造
- 项目地址: 合肥市锦绣大道119号江淮汽车发动机公司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规模: 本项目主要为厂区工艺设备配套的改造,实施内容为包括动力一厂内制冷站房改造,包括新增冷水空调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及冷却塔,新增管路及配电;35kV高压柜改造项目,包含设备、综保及基础设施改善;T2变电所升级改造项目,包含设备及基础设施改善;空压机能源控制系统能力提升等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分公司2025年技术改造项目公用动力改造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DFAGZ01873/JG2025-07-1362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DFAGZ01873/JG2025-07-1362 2.5建设地点:合肥市锦绣大道119号江淮汽车发动机公司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本次招标主要为厂区工艺设备配套的改造,包括:(1)A区制冷站改造,增加空调机组,新建辅助隔墙及门窗封堵;车间内增加高大空调及相应配电;(2)35kV降压站内工艺配电改造,包括三层5台35kV高压开关柜改造换新及配套基础环境改善;(3)A区车间T2变电所中工艺配电的高低压柜改造换新及配套基础环境改善;(4)A区车间T3变电所中工艺配电的A3低压柜改造;(5)A区车间T11变电所中工艺配电的A3低压柜改造;(6)C区车间中工艺配电的4TM2变压器和4AA2-5低压柜改造;(7)C区车间空压站房2台干燥机更换、6只过滤器更换、干燥机配电调整;(8)室外10kV电缆排管工程;(9)空压机站房能源控制系统能力提升,其中包括动2站房2套水泵更换等,相关机电工程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0-14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分公司2025年技术改造项目公用动力改造(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分公司
2025年技术改造项目公用动力改造(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分公司
2025年技术改造项目公用动力改造(二次)
项目编号:
2025DFAGZ02051
/
JG2025-07-152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9月15日
开标日期: 2025年 10 月 9 日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分公司
2025年技术改造项目公用动力改造(二次)项目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新城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甘泉路
398号
投标报价
:人民币
捌佰陆拾伍万叁仟陆佰壹拾捌元伍角柒分
(小写:
8653618.57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
:
6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昊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东路龙飞明珠花园
B区综合楼二楼
投标报价
:人民币
捌佰壹拾叁万贰仟捌佰伍拾壹元陆角叁分
(小写:
8132851.63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
:
6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无
招标人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
99号
联系人:朱工、牛工
联系方式:
19154084850、186565413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号
项目负责人:王伟
联系电话: 0551-66061479、15055137710
公示期:
2025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年
10
月
13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