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十五里河流域雨污老旧管网提升改造EPC(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蜀山区十五里河流域雨污老旧管网提升改造EPC一标段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范围内
- 规模: 主要对汛期天鹅湖坝下双道涵、祁门路箱涵等主要箱涵实施汛期污染、污染源溯源排查改造和老旧管网整治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蜀山区十五里河流域雨污老旧管网提升改造EPC(一标段)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AFSGZ01130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南至合肥绕城高速,西至西二环-集贤路,东至金寨路,以北至黄山路,总面积约21平方千米 ; 本标段招标涉及汛期雨水治理,包括:祁门路排口初期雨水治理(其中包含祁门路d3000雨水管修复设计)、龙图路排口初期雨水治理、嘉和苑排口初期雨水治理、改造配电、初雨截流控制系统;汛期污染物治理,包括:祁门路、翡翠路管道清淤修复,箱涵及管道清淤(其中包含天鹅湖坝下箱涵4.2km、合作化路箱涵2.7km、潜山路祁门路箱涵2km、茗香路d3000管道1km、祁门路d2800管道1km、翡翠路d2400管道1.2km清淤及其他10km主要排水管网清淤),银泰城门口管网改造,小区管网改造,污染水处理设备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蜀山区十五里河流域雨污老旧管网提升改造EPC(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蜀山区十五里河流域雨污老旧管网提升改造
EPC(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蜀山区十五里河流域雨污老旧管网提升改造
EPC(一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2024AFSGZ0113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
4
年
5
月
29
日
开标日期:
202
4
年
6
月
25
日
蜀山区十五里河流域雨污老旧管网提升改造
EPC(一标段)
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东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安徽浩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柿树岗乡街道
;
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
239号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田埠东路760号西城山水居4幢702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玖佰贰拾叁万陆仟陆佰伍拾玖元捌角肆分
(
¥
19236659.84
元
)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
551
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恒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含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
551号鼎金大厦1207
;唐山路北区华岩路30号;
合肥市包河区黟县路
667号金汇商务中心办公F座办1416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玖佰壹拾叁万伍仟肆佰柒拾贰元肆角叁分
(
¥
19135472.43
元
)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
551
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
三
中标候选人名称:桐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花峰路与仙霞路交口跨境电商产业园
3号楼10层
;合肥市五河路217号;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齐福路398号;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2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捌佰玖拾捌万贰仟陆佰柒拾叁元陆角
(
¥
18982673.60
元
)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
551
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樊洼路
52号民生大厦
联系人:
姚工
联系方式:
0551-655892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
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项目负责人:
陈
工
联系电话:
0551-
65597293
公示期:
202
4
年
6
月
26
日至
202
4
年
7
月
1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
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
,联系人:耿工
,
联系电话:
0551-65737248
。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
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0551-65737234。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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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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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