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牌坊乡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肥东县发布时间:2025-05-26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肥东县牌坊乡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标段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肥东县牌坊乡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526
原文链接

肥东县牌坊乡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 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肥东县牌坊乡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FDGZ00981 -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 5 04 30

开标日期: 202 5 05 22

肥东县牌坊乡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1标段 中标候选人 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天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浙商城 21号楼;上海市江场三路278号;

投标报价: 叁亿零柒佰零壹万捌仟玖佰壹拾玖元柒角玖分 ? 307018919.79元)

质量:合格

工期: 8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宏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青春居委会共和村二组;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 130号;

投标报价: 叁亿零柒佰零壹万捌仟玖佰壹拾玖元柒角玖分 ? 307018919.79元)

质量:合格

工期: 8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中铁一局集团合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瑶岗路与北张路交口安徽深燃调度大楼 11层;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1号

投标报价: 叁亿零柒佰零壹万捌仟玖佰壹拾玖元柒角玖分 ? 307018919.79元)

质量:合格

工期: 8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瑶岗路与北张路交口安徽深燃调度大楼 10层;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777号;

投标报价: 叁亿零柒佰零壹万捌仟玖佰壹拾玖元柒角玖分 ? 307018919.79元)

质量:合格

工期: 8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合肥市众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四顶山路 5号;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600号;

投标报价: 叁亿零柒佰零壹万捌仟玖佰壹拾玖元柒角玖分 ? 307018919.79元)

质量:合格

工期: 8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 13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0551-678966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 A座17-20层

项目负责人: 王善鸿、宇海涛、吴孟泽

联系电话: 0551-65390870-8645

公示期: 202 5 05 26 日至 202 5 05 29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 A座17-20层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0551-65390870-864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 5 05 26

附件: 中标候选人 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