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5-11-28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智慧校园一期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经济开发区
  • 规模: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约1500亩,总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AAZ50469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行政服务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图书馆、体育运动中心、公共教学、系部教学、实验实训中心(系部办公)、学生宿舍、餐饮中心、商业服务、看台、北大门、东大门、连廊、围墙工程(1240亩土地围墙工程,永久围墙约2000米、临时围墙约2800米)、室外工程(包括广场工程、道排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含景观山、景观湖)、活动场地(约24000㎡)、休闲绿地(约10000㎡)等)以及配套工程等 ; 本招标项目包括建筑智能化施工图及技术规范书范围内的各系统(包括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管网系统、校区互联互通系统、校园网络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云计算中心、智慧校园数据中台、智慧校园业务中台、智慧校园物联中台、智慧校园AI能力中台、数据中心机房、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校园广播系统、现有信息化系统利旧、学工系统、教科研系统、后勤管理系统、实习管理信息化平台、计算机、多媒体会议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智慧图书馆、智慧体育场馆、能耗监测系统、智能照明管控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平安校园后台及应用、视频监控、出入口管理、周界防护、车辆管理、入侵报警与主动报警、电子巡查、智慧消防、监控与应急指挥、运维管理平台等系统建设)材料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产品保护、接线、调试、试运行、验收、开通、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2-03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128
原文链接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 ——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 项目名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 ——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招标 项目编号: 2025AFAAZ5064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05日

开标日期: 2025年11月26日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 ——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云飞路 66号天源迪科1号楼5-8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仟陆佰玖拾柒万捌仟叁佰柒拾玖元柒角柒分 (56978379.77元)

质量:合格

交货及安装周期: 100日历天

备注说明: 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 28号30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伍仟伍佰叁拾柒万捌仟陆佰陆拾捌元贰角柒分 (55378668.27元)

质量:合格

交货及安装周期: 100日历天

备注说明: 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西二环路与合欢路交叉口 -亿诺商务中心A座506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仟捌佰柒拾捌万陆仟叁佰元整 (58786300.00元)

质量:合格

交货及安装周期: 100日历天

备注说明: 详见附件

招标人 名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址:合肥市清溪路 78 号

人:史老师

话: 0551-6223366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经开区港澳广场 A 座 17-20 层

人:吴垚,袁成

话: 0551-65860136- 8647 19805655022

公示期: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01室,联系电话: 0551-65860136- 8647 1980565502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64-336813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 ,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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