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包河区发布时间:2025-05-08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总承包项目
  • 项目地址: 十五里河
  • 规模: 本次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范围为十五里河巢湖入河口最后5.5公里段,十五里河、天津路、扬子江路、万泉河路、南淝河路、环湖北路围合区域,规划范围约162公顷(含现状水系7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水体排涝清淤工程、曝气复氧工程、初期雨水调蓄工程、生态调蓄净化工程、排涝管网及排口治理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缓冲带及湿地)、水系连通工程、生态护岸工程、巡河步道及配套工程、现状建筑检测和修缮、生态环境提升、智慧水务建设等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BBBBZ00030 2.3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BBBZ00030 2.5建设地点:十五里河、天津路、扬子江路、万泉河路、南淝河路、环湖北路围合区域 ;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河道水体排涝清淤工程、曝气复氧工程、初期雨水调蓄工程、生态调蓄净化工程、排涝管网及排口治理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缓冲带及湿地)、水系连通工程、生态护岸工程、巡河步道及配套工程、现状建筑检测和修缮、生态环境提升、智慧水务建设等;污染源调查监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依据有关规程、规范编制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5-13

项目详情

项目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508
原文链接

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2025BBBBZ00030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5月07日

十五里河下游龙咀湖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投标费率:70.10%

质量:合格

工期:73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包河区龙川路与上海路交口西南角

联系人: 谈工

联系方式:6365539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王寅琦  联系电话:0551-66220391

公示期: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0551-6622038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袁工,联系电话:0551-63357536、6335753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