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庄墓镇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长丰县发布时间:2025-03-04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丰县庄墓镇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庄墓镇
  • 规模: 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庄墓镇,主要项目内容为:庄墓镇安置小区建设地点位于庄墓镇合淮公路西侧,枣林路北侧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庄墓镇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CCGZ00037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项目区内1#住宅、2#住宅、7#公共服务、地下室及室外管网等室内外配套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25

项目详情

长丰县庄墓镇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4
原文链接

长丰县庄墓镇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庄墓镇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长丰县乡村振兴建设二期项目备案表,2401-340121-04-05-469087

1.4 招标人: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丰县庄墓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庄墓镇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CCGZ00037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CCGZ00037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庄墓镇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庄墓镇,主要项目内容为:庄墓镇安置小区建设地点位于庄墓镇合淮公路西侧,枣林路北侧。本次施工图设计范围为项目区内1#住宅、2#住宅、7#公共服务、地下室及室外管网等室内外配套工程。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2460.00㎡,功能为机动车停车库及设备用房。1#住宅地上6层,地上建筑面积1943.00㎡,户型为60+80+80+80㎡。2#住宅地上7层,地上建筑面积3198.73㎡,户型为100+100+120+120㎡,共计52户。7#公共服务,地上建筑面积713.51㎡,地上2层,局部3层,功能为配电房,消防控制室,社区回收站、快递接收点,社区管理用房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

2.7 合同估算价:2917.949316万元

2.8 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庄墓镇,主要项目内容为:庄墓镇安置小区建设地点位于庄墓镇合淮公路西侧,枣林路北侧。本次施工图设计范围为项目区内1#住宅、2#住宅、7#公共服务、地下室及室外管网等室内外配套工程。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2460.00㎡,功能为机动车停车库及设备用房。1#住宅地上6层,地上建筑面积1943.00㎡,户型为60+80+80+80㎡。2#住宅地上7层,地上建筑面积3198.73㎡,户型为100+100+120+120㎡,共计52户。7#公共服务,地上建筑面积713.51㎡,地上2层,局部3层,功能为配电房,消防控制室,社区回收站、快递接收点,社区管理用房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 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2) 备住房和城乡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 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 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5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68、62721974。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3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格法(动态合理价格法I)。(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 开标时间及地点

8 .1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5日10时00分

8 .2 开标地点: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 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编: 231131

联系人: 田于海

话: 0551-62726015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址: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编: 231131

联系人: 孙云峰

话: 0551-62721968、62721974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51-12345

11 .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 0551-62725069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58188516),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527588023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9343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