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跟踪评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安徽省发布时间:2026-01-13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跟踪评估技术服务
  • 项目地址: 合肥市
  • 规模: 本项目位于巢湖西半湖及杭埠河河口位置,其中湖滨湿地位于派河与蒋口河之间湖滨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底泥清淤疏浚工程,清淤面积约14.16平方千米,生态清淤工程量约406万立方米;(2)底泥固结工程,建成1座底泥处理中心,年处理能力105万立方米;(3)尾水净化处理工程,日处理尾水能力5万立方米,预计产生2418万立方米尾水;(4)湖滨湿地修复工程,包括湿地防护工程和湿地修复工程,构筑湖滨湿地,修复湿地2.73平方千米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跟踪评估技术服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IFFBZ00034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IFFBZ00034 2.5建设地点:合肥市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巢湖西半湖及杭埠河河口位置,其中湖滨湿地位于派河与蒋口河之间湖滨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底泥清淤疏浚工程,清淤面积约14.16平方千米,生态清淤工程量约406万立方米;(2)底泥固结工程,建成1座底泥处理中心,年处理能力105万立方米;(3)尾水净化处理工程,日处理尾水能力5万立方米,预计产生2418万立方米尾水;(4)湖滨湿地修复工程,包括湿地防护工程和湿地修复工程,构筑湖滨湿地,修复湿地2.73平方千米 ; 科学指导巢湖生态清淤顺利开展,并评估巢湖生态清淤的实际效果,对巢湖生态清淤固淤开展全过程跟踪评估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3

项目详情

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跟踪评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60113
原文链接

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跟踪评估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 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跟踪评估技术服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合发改投资[2025]872号)

1.4招标人:巢湖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处

1.5项目业主:巢湖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处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跟踪评估技术服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IFFBZ00034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IFFBZ00034

2.5建设地点:合肥市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巢湖西半湖及杭埠河河口位置,其中湖滨湿地位于派河与蒋口河之间湖滨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底泥清淤疏浚工程,清淤面积约14.16平方千米,生态清淤工程量约406万立方米;(2)底泥固结工程,建成1座底泥处理中心,年处理能力105万立方米;(3)尾水净化处理工程,日处理尾水能力5万立方米,预计产生2418万立方米尾水;(4)湖滨湿地修复工程,包括湿地防护工程和湿地修复工程,构筑湖滨湿地,修复湿地2.73平方千米。

2.7工程概算投资额:378 8 3.15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9招标范围 科学指导巢湖生态清淤顺利开展,并评估巢湖生态清淤的实际效果,对巢湖生态清淤固淤开展全过程跟踪评估。主要就湖体清淤施工、管袋固结效果以及固淤土浸水后释放风险、植物种植效果与稳定性、湖体释放控制效果及底栖生物自恢复能力等进行全面跟踪评估。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本项目概算: 350万元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 21 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研究 湖泊 (或水库)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业绩(业绩内容中须包含 底泥 调查 评估内容)。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 水利或生态或环境相关专业 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 21 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生态环境保护研究 湖泊 (或水库)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业绩。

3. 5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 6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 8 其他要求: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咨询、检测等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 6 1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738390。

4.3招标文件价格: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2 3 10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 6 2 3 10 00 分。

8.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 11 号开标室。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称:巢湖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处

址:巢湖市半汤路与姥山路交叉口

编: 238000

人:

话: 0551-82372057

11.2招标代理机构

称: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 185号

编: 230088

人:彭

话: 0551-65738390,1515515898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称: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话: 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话: 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 2588号

话: 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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